关于申报成都市双流区义务教育阶段 “双减”工作示范校评选的通知

作者:舒展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10:13 阅读次数:3503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高完中初中部):

根据《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评选的通知》(双便函〔2022〕—21)要求,区教育局将在12月下旬启动“双减”工作示范校评选,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自查自评

各学校按照《双流区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遴选标准》(见附件)逐项对标自评打分,自评分达90分以上的学校方可申请参评“双减”工作示范校。

(二)认真申报

学校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完成《双流区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其中申报表中的文字材料应紧扣“双减”主要工作及成果,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字数不超过1500字。

(三)材料提交

请参评学校于12月9日(星期五)17:00前将自查评分表和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84860535@qq.com。

二、组织评审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开展初步评审,确定复评学校。12月下旬,专家将深入学校开展复评工作。学校复评主要包含学校汇报、现场答辩、观课听课、查阅资料、师生座谈等,复评学校名单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结果运用

被评定为“双减”工作示范校的学校将通报表扬并纳入2023年考核激励。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舒怡;联系电话:18227594290)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评选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