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成都市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转发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组建四川省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川教函〔2021〕4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解读通知内容,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
请申报人按通知要求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15楼31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8807436@qq.com。
区教科院联系人:樊凤玲,联系电话:13982230672。
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组建四川省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组建四川省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3.附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3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