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民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双流区第八期中小学骨干教师暨“教学评一致性”实践研究种子教师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双流区各中小学(含民办)按照遴选条件推荐干部教师共3-5人。
二、遴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3.在同层次教师中教学业绩优秀,承担过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和教科研中起到骨干作用,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
5.校级领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兼任一门与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的课程教学工作。
6.已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派到民族地区、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特别优秀的教师(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可以破格推荐。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教师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三)遴选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遴选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级骨干教师遴选作为双流区“空港教育英才计划”和双流区“名师倍增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区域开展“教学评一致性”实践研究的重要举措,也为省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打基础,既要确保遴选对象质量,又要根据实际细化遴选办法,确保遴选过程公平、程序合法。
(二)请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双流区第八期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统计表》(附件1)(需加盖单位公章)、双流区第八期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2)纸质文档报送至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教师发展室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4557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肖辛晴,62584135,18215656635。
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第八期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信息统计表
2.成都市双流区第八期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