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17 17:00 阅读次数:3256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川教[2006]55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规定

 

四川省教育厅

○○六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加强 农村 中小学 管理 规定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3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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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规定

 

在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形势下,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内部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学校章程,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和行政、教学、教职工队伍建设、学生、财务、资产、后勤、安全卫生、档案等管理制度,作为学校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要在教职工充分参与的基础上,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其中章程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2、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要依法担负起全面管理学校的职责,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负责。要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建立校长述职制度,每学年末校长要向全体教职工述职,并接受评议。

3、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监督作用。学校党组织要保证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领导管理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要完善学校民主监督机制,落实教代会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社区(乡镇、村)、学生家长代表和当地知名人士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

二、严格学籍管理,保证学生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4、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和借读等管理工作,如实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生人数和变化情况,不得虚报、瞒报。积极建立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逐步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06年秋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建立学生一人一学号、一号九年的义务教育电子学籍档案。

5、有效控制学生辍学。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初中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有效的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要建立完整的请假、销假制度。发现学生旷课要及时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联系,尽快让学生返校上课。发现学生不假外出或失踪,要配合家长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查找。发现学生流失、辍学,必须在一周内报告乡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6、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农村中小学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定期召开留守学生监护人会议,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高度重视对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亲情补偿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作用,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的互助活动。加强对住宿制留守学生的管理,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学校要了解掌握贫困学生情况,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学生就学资助工作。

三、抓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地方课程的时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总课时内,初中三年级课程结束时间不得早于51日。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保障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准办实验班、快慢班和特长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按规定批准的竞赛活动和各类商业庆典活动。

8、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制订有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听课、讲课、示范课的基本要求,有教师备课、听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和辅导等基本要求,有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基本要求。

9、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要采用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学业考核办法,积极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单纯以学科成绩、升学率等评价学生和教师,不准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准以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和布置作业等。严禁以考试方式(含笔试和面试)录取新生,严禁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和参考因素。

10、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和上新课,除住校生外,一律不得组织安排上早晚自习。住校生上早晚自习,不得统一组织、集体讲解和辅导。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余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一般不超过1小时;初中一、二年级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三年级不超过2小时。学校考试只能在期末和学年结束时举行。

11、规范教学用书行为。严格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使用教科书和教师用书。地方课程教材小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一门,初中每生每学年不超过二门。学校一律不得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坚决杜绝购买盗版教材、获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班额。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小学班额控制在40—50人,初中班额控制在50—55人。校长要及时将大班额、超大班额情况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13、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校长责任。

14、建立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和校舍、食堂、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将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建立值周校长和值周教师制度,值周期间校长、教师要住校,不得擅离岗位。

15、加强安全检查工作。除日常安全检查外,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16、保证学生食宿卫生安全。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物资实行定点采购并索证、登记,食用饭菜要留样查验和记录,认真监督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要坚持夜间巡查、值班制度,配备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的专门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7、加强学校的设施设备、场地管理。要定期检查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或停止使用。学校进出口通道、操场、校舍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容易拥挤的地段和时段,必须实行专人定岗负责疏导,防止拥挤踩踏挤压事故的发生。

18、保证学生用车安全。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不准超载,实行一人一座。不得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龄,近三年内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19、强化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结合开学初、放假前后和安全教育周等,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安全教育。除开展防火防盗、避险求救等组织培训外,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自救逃生演练,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学校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0、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预算,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征求教代会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21、加强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教育厅制订下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规范经费管理和收费行为。校长要切实承担经费管理的责任,督促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作好经费管理工作。

22、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学校要设立公用经费和代收费公示栏,将学校公用经费的预算、决算、季度财务报表和代收费使用情况等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监督。实施两免一补的学校,在确定贫困学生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并按规定将两免一补学生名单公示,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3、维护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权利和保障水平。学校有权要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抵制统筹、挤占、平调或截留挪用学校公用经费的行为并可越级或直接向省监察厅反映和举报,以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公用经费的执行力和保障水平。

24、有效管理学校资产。建立健全校舍、信息技术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和教学办公用品等的管理制度。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要按照要求参加专项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严格维护和检修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维护、检修损坏的设施设备,提高教育资源的完好率,保证设备设施使用的安全性。校长牵头负责,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防止闲置和浪费。

25、积极推进学校、社会资源共享。加强学校与社区(乡镇、村)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和开发所在地区的优质乡土教育资源,并按规定将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逐年实现学校与社会的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