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的通知川教[2006]159

发布时间:2007-07-17 16:59 阅读次数:2839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的通知

川教[2006]159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师范院校、省级培训机构: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适应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我省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实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即“四川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四川省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 以下简称“三大计划”)。现将“三大计划”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为保证“三大计划”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三大计划”要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重点,倾斜农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实施“三大计划”的目标和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面向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全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各级各类学校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充分考虑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素质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大力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明显提升。

二、实施“三大计划”要坚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级实施。“三大计划”由省统筹规划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围绕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分层次、多渠道的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格局。

三、实施“三大计划”要坚持强化服务,创新机制,力求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培养培训的机制和模式,培训内容要紧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努力构建教师 “选、培、管、用”一体化的新机制,

四、实施“三大计划”要坚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和相关单位的作用。各地要积极推进教师教育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在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框架内,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和各级培训机构及电教、教研、自考等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卫星电视、电化教学和计算机互联网等远程教育手段,发挥城区学校优秀资源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辐射作用,大力加强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积极指导开展好校本培训,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提供多渠道的学习提高途径。

五、实施“三大计划”,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校长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长的培养培训积极帮助校长提高专业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中小学校长要带头实施“三大计划”,为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做出表率。省教育厅将另行制定中小学校长“十一五”培训规划,请各地结合“三大计划”一并贯彻实施。

六、实施“三大计划”要完善措施,加大投入,确保教师素质能力建设取得成效。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培训成本分担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并争取逐步增加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学校要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有关规定比例,用好教师培训经费。

各地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三大计划”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以及在实施过程中有何建议、意见望及时报教育厅师范处。

附件一:四川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

附件二:四川省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

附件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

 

 

 

〇〇六年六月三

 

 

 

主题词:教师   素质能力建设   通知

 抄送:教育部师范司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63日印发

附件一:

四川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按照“面向全体、突出重点、倾斜农村”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学科专业与教育专业、教育技术与专业自主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教学中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指导作用,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骨干教师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的新模式,构建骨干教师 “选、培、管、用”一体化的新机制。

具体任务是:

——按照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1%的比例,建立一支6000人左右的省级骨干教师队伍,其中,农村学校教师1500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养一批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全国知名的中小学教育教学专家。

——按照所在市(州)中小学教师总数10%的比例,在全省建立一支6万人的市(州)级骨干教师队伍。以其中具有高级职务的优秀教师为基础,培养一批本地知名、省内有影响的市(州)级教育名师。

——按照所在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总数15%的比例,全省建立一支9万人的县级骨干教师队伍。以其中优秀青年教师为主体,培养造就一批本地突出、示范作用大的优秀教师群体。 

——按照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总数20%的比例,建立一支12万人的校级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

二、选拔办法

骨干教师应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观念、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强的教育技术能力、较高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和教研中起到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骨干教师按照队伍梯队分为省级、市(州)级、县(区)级、校级四个层次。

骨干教师的遴选要坚持面向全体、择优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合理分布,逐级遴选,形成梯队。按照突出重点、倾斜农村的要求,在各级骨干教师选拔中,农村学校(指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省级骨干教师选拔中对农村教师在职称、学历、论文成果等条件上可适当放宽。原省上确定的特级教师后备人选仍保持优秀的可优先推荐。

省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按照《四川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组织实施。市、县两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可参照省级骨干教师办法,制定实施意见。选拔中对不同学科、学段应确定合理的比例,市级骨干教师中农村教师原则上应按不低于35%,县级骨干教师中农村教师原则上应按不低于45%的比例选拔。为保证农村学校教师的适当比例,在选拔条件的掌握上应考虑与城区教师有所区别。

三、培养培训

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要按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发挥“教师网联”优势,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进行以“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以远程教育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探索相结合、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等研修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培训方式,通过培训,促进骨干教师转变观念,促进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要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学历培训,提升学历学位层次。

按照分级培养、分级管理的原则,省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市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县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给予指导和帮助。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管理使用

经过遴选确认的各级骨干教师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骨干教师业务学习档案,实行登记制度、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各级教师管理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应及时记录骨干教师在实践活动中的业绩和培训成绩,定期评议、考核。考评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评三年为一个周期,考核不合格者,要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考核优秀,且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为上一级骨干教师。

各级骨干教师要在师德和为人师表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在教育教学、推动课改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要积极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要认真总结、交流学习体会与成果,要积极承担公开课、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要主持或参与一项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要认真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五、保障条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投入的力度,在部门预算内设立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提供经费保障,切实保证完成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学校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按规定比例用好教师培训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骨干教师参加培训,落实学习经费及时间,要在教研、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要大力支持骨干教师研究总结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思想,鼓励著书立说。对获得《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成绩的教师,要在评优、评职、晋级上给予倾斜。对在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00六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二:

四川省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较快提高,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全员培训,使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普遍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技能,牢固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胜任新课程教学工作,增强自主研修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师德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对全体农村教师具有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与城市教师专业水平接近的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整个农村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步伐。

具体任务是:

——采取多种措施途径,确保所有农村教师五年内完成不少于240 学时的全员培训。

——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加快培养建设一支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

——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校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加强培训机构建设,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学习资源和有效支持。

——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发展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以校本研修为基础,扎实有效地推进农村教师的全员培训。

五年内,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校本研修为基本组织形式,扎实有效地推进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

1、培训内容: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简称“三新一德”)为重点,紧扣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求。

2、培训形式:教师培训以校本研修为基本组织形式,以农村中心小学和农村中学为基地,以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相结合、校本群体性研修活动与教师个体性自学相衔接为基本学习形式。校长培训以学区、学校类别为基本组织形式,以县级培训机构为基地,采取集体研修与自学相结合方式。中学应每周开展一次校本教研或研修活动,小学(含中心小学所辖村小)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月不低于组织一次校本教研或研修活动。

积极鼓励创新农村教师培训模式,促进培训质量提高。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培训模式,如现场研讨、集体备课、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实践反思、对话交流、微型科研、叙事研究等创新农村教师培训模式。

3、资源提供。省教育厅每年为中心小学和农村中学赠送学习资料。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每年为每一所中心小学和农村中学赠送学习资料。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遴选或开发适合农村教师的继续教育网络课程,供有条件的农村教师远程学习。

4、专业支持:省、市(州)教师培训及教研机构均应定点联系510所农村学校,指导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和教学改革。各县级培训(教研)机构应为乡中心校以上的农村中小学确定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教研员)定点联系,帮助学校制订校本研修计划,指导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积极倡导城市中小学与农村中小学的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教师交流、共同教研等活动。

(二)以规范性培训为抓手,强化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培训。

省教育厅每年按农村教师总数的3%安排乡村教师集中培训,5年覆盖15%,为全省乡村教师培训提供示范。市(州)教育部门每年应按不低于乡村教师总数的10%安排乡村教师培训,5年覆盖50%;其余教师由县级教育部门安排培训。

(三)以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促进农村骨干教师专业发展。

1加快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骨干教师成长计划》要求,在各级骨干教师选拔中,向农村学校倾斜,省级骨干教师应按不低于25%、市级骨干教师应按不低于35%,县级骨干教师应按不低于45%的比例选拔,着力打造一支骨干教师队伍。通过培训,使农村骨干教师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骨干教师培训过程中,要关注农村教师的特殊需求,从实际出发,注重农村骨干教师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注重骨干培训与校本研修活动的衔接。

3、要把骨干教师集中培训与自主岗位研修活动相结合,发挥骨干教师在校本研修活动中的专业引领作用。农村骨干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后,应结合校本研修活动的开展,向全校教师汇报其参加培训的主要收获,并上示范课、作辅导报告等。

(四)与“学历学位提升计划”相衔接,抓好农村教师学历培训。

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和学用一致的原则,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式教育试点、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完成农村教师学历达标,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各地要制订规划,采取措施,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2010年前,全省农村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要全部达标,并力争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60%以上。小学校长和初中校长学历分别达到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大力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要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培训,重点培养其利用教育信息技术进行学习、教学、教研和教育科研的能力,使其达到相关要求,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实施要求

(一)以新课程的全面实施为契机,着眼于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把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三者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二)周密计划、分层实施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从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满足农村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紧迫要求,改进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模式和方法,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城乡学校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机制,形成专业协作共同体,充分实现信息沟通和经验共享,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在有效提供专业支持和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大力促进农村教师以实践探索、总结研讨和自主学习为基本特点的校本研修,帮助农村教师对自身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因地制宜地运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灵活开放的教师培训与研修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培训机构建设,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各市(州)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县级培训机构建设。五年内要完成合格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任务,全省建设30 所左右省级示范性县级培训机构,建设10 所左右国家级示范性县级培训机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整合教师教育资源,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培训者队伍;要通过制度建设、任务驱动、课题研修等形式,推动培训队伍素质与水平的提高。

县级培训机构要按照“小实体、大服务”的要求,切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的工作,把定点联系农村学校、指导校本研修等工作情况,作为培训机构工作评估和培训机构教师年度考核及评优、选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指标。省、市级培训机构,要突出培训者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者队伍水平。

(二)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质量。

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逐步建设面向农村教师的教育资源库,丰富现代远程教师教育资源,利用网络课堂,开展远程研训,逐步将国家及省内外的优质教师教育和教学资源输送到广大农村学校和教师,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地开展培训。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出台相关制度或优惠政策,积极建立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对农村教师的学历提升、评优、晋级等给予更多倾斜。要进一步明确校长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责任,将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估结果纳入校长任期考核目标。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的实施,充分考虑农村教师的实际,制定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或细则,推动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有效开展。要建立定点帮扶农村学校的制度,把培训机构和城市学校定点帮扶农村学校的工作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促进其提高定点帮扶的实效。

3农村中小学校长要积极参与专业发展,加强自身专业培训,在教师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制定、落实好本校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大力组织开展校本研修,积极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学习提高。 

4、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校本研修制度和评估体系,提高校本研修的实效。要指导各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做到每期有计划和总结,每位教师有学习心得(教学反思、个案研究、论文等),每次活动有记载,有学时登记,要参与学校重要校本研修活动。

5、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主要职责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任务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重点倾斜农村教师培训。要切实保证县级培训机构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基本经费来源,积极探索经费来源及其他有效渠道。中小学校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按规定比例用好教师培训经费。教师培训机构要努力降低办学成本,积极送教下乡,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〇〇年六月


附件三: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需要,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