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双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04-22 13:14 阅读次数:3127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本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办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至8月。

二、办理贷款机构

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双流区西安路一段112号(原教研室办公区)。电话:028-85835261

三、贷款条件

(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等;

(4)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共同借款人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做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五、还款账户

还款账户统一用支付宝账户,由系统自动生成支付宝账号。支付宝还款中支付宝账号必须使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为每位借款学生配置的支付宝账号,不能使用其他方式申请的支付宝账号。

六、办理贷款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直接输入连接https://sls.cdb.com.cn/)上注册、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凭高中或村(居)委会、社区、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医疗机构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注意:续贷和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第二步:申请学生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薄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口薄原件);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执一份),签领《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一式两份),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第三步:申请学生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

第四步:申请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和受理真名到学校报到时,由学校按照合同要求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第五步:区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回执整理汇总后报省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再统一报送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

第六步:审批通过后,开发银行省分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号直接将贷款汇入高校账户。

(二) 再次贷款学生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www.csls.cdb.com.cn),用首次贷款时已注册的帐号登录系统。如果忘记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也可以致电县教育局资助中心重置)。

第二步: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续贷声明。

第三步:高校审核通过后,提交申请信息,导出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第四步:办理人携带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到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签领《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一式两份)和贷款受理证明。

第五步:高校报到时,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七、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6年7月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6年8月31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9月30日。

八、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后,贷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  二)贷款学生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登录“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 三)贷款学生务必保存好办理贷款时反馈的所有资料,保护好资料信息,不要泄露。

 

    附件1、双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

       2、流程图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填写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

       4、双流区生源地助学贷款之支付宝使用说明

 

 

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1日   

附件:20160422131434734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