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2 09:13 阅读次数:3180

一、双流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

(一)安排对象

2016831日前831)年6周岁的双流户籍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

201666日至13日工作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到双流区任意一所公办小学采集信息做好登记工作。

(三)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信息公布

1.2016617日,在各公办小学公布登记名单。

2.2016622日,在“双流区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报公布划片范围。

3.2016624,在公办小学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五)报到时间

2016829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到相应的小学报到注册。

二、双流区户籍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

(一)安排对象

双流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登记

2016411日至22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登记。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须明确是否填报棠湖中学初中部或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或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

在外地就读,2016年要回双流区就读初中的双流户籍小学毕业生,应于2016411日至22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指定的登记点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登记。

(三)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本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若申报就读棠湖中学初中部或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或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将通过随机派位方式产生

(四)信息公布

1.2016714,在东升辖区内公办小学公布随机派位就读棠湖中学初中部、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的学生名单

2.2016718,在“双流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报公布划片范围。

3.2016720,在各公办初中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五)报到时间

2016722日,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原件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一)安排对象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提交材料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并签章《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合法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三)报名登记

20165月的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指定的登记点采集信息做好登记工作。

(四)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东升、西航港、九江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到邻近镇(街道)公办学校或区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五)信息公布

1.201665日前,以短信形式告知审查合格、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2016720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到所属镇(街道)领取《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六)报到时间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电话:85830810、85830519

特此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64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