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流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04 00:00 阅读次数:1560

双教函〔2014161

双流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双流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三儿”资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就学负担,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制定了《双流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流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实施方案

双流县教育局             

  201494     

附件

双流县教育局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的相关精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就学负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和对象

就读我县普惠性幼儿园(含公益性幼儿园和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且收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同类公益性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的3—5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受资助幼儿在家庭脱贫后,不再享受资助):

(一)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即城乡低保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二)孤儿

(三)残疾儿童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就读双流县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即“三儿”),给予保教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8月除外),每学年按10个月计发1000元。

资助申请与审核

学前教育资助原则上按学年进行申请、评审。

(一)儿童家长于秋季学期开学后10日内,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初审后,家长如实填写《双流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经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回就读幼儿园。

(二)各幼儿园将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园内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应包括资助的项目与金额,公示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签署意见后,填报《双流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和《双流县学前教育资助花名册》,递交各镇(街道)教育干事,由各镇(街道)教育干事上报县教育局审。

、资助工作的组织

(一)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教育资助的审核、监管等工作。

(二)双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幼儿园教育资助的组织、实施、复审、监管等工作。

、资助资金的拨付、发放

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按照幼儿园实际资助人数和资助额度全部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在收到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申请项目足额、及时发放受助幼儿家长。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1.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三儿”资助工作的领导。幼儿园是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各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统筹实施资助工作。要把本项资助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名园级领导分管资助工作,并确定专门机构、配置电脑设备、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做到规范管理和使用。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三儿”资助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务必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和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严禁幼儿园漏报、误报、虚报、重报,务必做到应助尽助、不重不漏”。幼儿园要制好受助幼儿领款花名册,受助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财务室领取资助金,同时在领款花名册上签名捺印,严禁他人代领、代签。

3.资助工作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把“三儿”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贫困幼儿家庭中,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申请、审核等工作。要严格规范操作,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确保每位符合资助政策的儿童都能得到资助。要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的档案,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幼儿园园长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各镇(街道)、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前教育资助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二)资料报送

1.由各镇(街道)教育干事将所辖幼儿园报表汇总,于2014926日前将《双流县2014—2015学年学前教育“三儿”资助申请审核表》(报原始文档)、《双流县2014—2015学年学前教育“三儿”资助汇总表》和《双流县2014—2015学前教育“三儿”资助花名册》(报纸质文档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非公益性幼儿园另将收费票据复印件1份,交双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镇(街道)、幼儿园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电子政务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并按时报送,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双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双流县东升西安路一段112号,双流资助中心学前资助QQ群号:117530149(以幼儿园名加入),联系人:许春燕,联系电话:85835261

附件1.双流县20142015学年学前教育“三儿”资助申请审核表

2.双流县20142015学年学前教育“三儿”资助花名册

3.双流县20142015学年学前教育“三儿”资助汇总表

          4.双流县20142015学年度各镇(街道)学前教育“三儿”资助人数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