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
及各类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
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及各类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省招生委员会全委会议审定,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文科
本科第一批570分;本科第二批519分;本科第三批493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98分;本科第二批550分;本科第三批525分。
3.为便于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高职(专科)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文科240分,理科240分。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委会审定后在七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二、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30分; 财经类 610分;
建筑类、社会公共事务类 540分;
电子类 580分; 机械类 590分;
旅游类 520分; 信息类 558分;
轻化工 570分; 师范一类 655分;
师范二类 230分。
2.对口招生高职班(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建筑类、财经类、电子类、机械类、旅游类、社会公共事务类、医护类、轻化工类、材料类 220分;
烹饪类 325分; 服装类 360分;
信息类、师范一类 260分。
三、藏文、彝文一类模式录取控制分数线
1.藏文专业:文科:本科 266分,专科 152分;
理科:本科 174分。
2.彝文专业:文科:本科 298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文科 250分;
理科 195分。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招生 录取分数线 通知
政协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招委各委员,
省教育厅正、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