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发布时间:2010-05-24 16:05 阅读次数:4883
事项编号: 01001000001 办理部门:双流县教育局
事项属性: 行政许可 办事类型:承诺件 办理时限:3个月 事项分类:教育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 85817065 监督电话:85817119 首问责任人:罗正猛
办理地址: 双流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地图地址: 公交线路:新车站乘6路车到双流县政务中心
前置条件: 1、学校办学专业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如:卫生、消防等);



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举办民办普通高级中学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办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



4、举办民办幼儿园开办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东升、华阳、中和、西航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不少于50万元);



5、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开办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
办理程序: 第一步:领取材料:



1、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地址:双流县东升镇缔煌城三楼,联系电话:85817065;



2、申请人在网上下载办事指南和《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网址:http://www.cdsledu.net;



第二步: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经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认可,当地镇、街办初审)到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核名,验资后进入筹设阶段,达到前置条件要求后持申请材料向县教育局行政许可科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步:审查申请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县教育局依法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考察,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县教育局将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县教育局将予以书面说明理由。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县教育局依法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考察,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其办学条件进行评议。县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予批准正式设立的将说明理由。专家委员会评议所需时间和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第四步:办理其它事项:



申请人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还应当到民政局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到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或备案,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流 程 图: 20091224165947uk8.doc
申请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组织机构代码;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向县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7、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8、办学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9、设学校董事会的,应提供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成员名单;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除应当提交上述第(一)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交第(二)条中第3—9项材料。



注:上述部分项目可参照县教育局设计的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制作。


办事表格: 1.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登记表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4、《四川省普通高(完)中办学基本要求》;



5、《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



6、《四川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7、《幼儿园管理条例》;



8、《幼儿园工作规程》;



9、《成都市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在线接件: http://egov.chengdu.gov.cn/chooseAreacodeAction.form?areacode=510122
在线咨询: http://www.shuangliu.gov.cn/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