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4 15:58 阅读次数:8768

双流县教育局文件

双教人〔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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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有效遏制和预防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不良现象,不断提高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现就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严格按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的自觉性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厅、编办、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川教〔200660号)、《四川省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049号)、《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区(市)县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的通知》(成教〔200628号)、中共双流县委2006年第十届85次书记办公会会议纪要,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内设职能机构的通知》(双教字〔200734号)、《双流县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双教字〔200735号)、《双流县中小学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双教字〔200738号),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严格了相关纪律,增强了学校干部公开选拔的力度,推进了干部选拔的民主进程。各学校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干部选拔的相关文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各学校要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内设职能机构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要按规定设置机构,规范机构名称,要在规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配备内设机构领导。

三、严格选拔程序,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

按照《双流县中小学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选拔聘任副校长、中层干部都要采取竞争上岗。其程序为学校首先成立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选方案,公选方案报教育局审查同意后,向教职工公布竞聘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组织公开报名,由学校党总支(党支部)进行资格审查,校长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演讲、答辩,教职工投信任票,经学校党总支(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副校长由教育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组织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任命,中层干部经教育局下发备案批复后,由学校任命,校长聘任上岗。

  四、严肃纪律,加大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

学校干部的配备和干部的选拔是一项严肃而又重要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对违反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作出了纪律和法律责任规定。目前,一些学校出现了擅自增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提拔使用不符合基本任职资格的干部,不按要求报送和备案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违反了《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在干部教师中造成了负面影响。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本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自查,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本通知下发后,对再出现违反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学校,将按照《双流县教育系统单位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双教函〔200963号)实行责任追究。

 

                        双流县教育局

00年五月十一日

 

 

 

 

(各学校、直属单位由双流县教育信息网传送)

主题词干部 选拔 纪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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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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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文准字038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