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部分教研员、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舒展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4-06-17 13:26 阅读次数:8310

为深化区教科院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区教科院两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教科院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 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区教科院实际和工作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部分教研员、工作人员2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生涯规划教研员(兼任办公室工作)、质量监测与信息资源研培员各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区公办中小学符合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掌握教育规律和教育法规。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大局意识强,主动工作,积极思考,具有能促进研培事业发展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办事公正,无私奉献,联系群众,言行堪为表率。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5)报考须征得现任职单位书面同意。

2.岗位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具备与申报岗位和层次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长期从事相应学科的一线教学工作。普通话二乙及以上,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能力。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满6年。(关于年龄、教龄等计算至2024年6月1日)

(3)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项及以上:

①获得区学科带头人(或区优秀青年教师、区优秀教师)及以上称号;②参加各级赛课获得区一等奖及以上;③论文获得区一等奖及以上;④省、市、区名师工作室已结业学员或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⑤熟悉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4)生涯规划教研员(兼任办公室工作),各学科教师都可报考;质量监测与信息资源研培员,限数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教师报考。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3)行为有损师德师风,且被查证属实;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违规推销教辅资料(含app软件)、违规有偿补课、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6)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7)有其他影响招聘使用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0日17:00前。

2.报名地点:区教科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陈丽、肖辛晴,联系电话:028-85858002。

3.报名形式: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研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800字左右的自荐(组织推荐)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情况将在区教科院网站公布,请各位应聘者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四)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1.笔试(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照分学科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占总成绩的40%(分学科以1:2的人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第3名分数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采用“论述+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组织考察(100分)。汇总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学科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列为组织考察对象。由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牵头,区教科院具体负责,占总成绩的10%。对入围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聘用

依据考核情况(笔试、面试和考察成绩),在双流教科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开展跟岗学习和试用,试用工作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28-85822749。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任:伪造学历、学位、职称、培训、奖励等证书;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诽谤、诬告其他候选人;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命题、制卷、保密等环节,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在考试、监考、阅卷、统分、民主评议、考察、聘任等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违背原则,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聘任资格。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学科教研员报名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6月17日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学科教研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