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成都市 2023 年高中理科实验教学专业提升培训的通知

作者:廖兰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01 11:26 阅读次数:4688


各高中学校:

     围绕高中新课标以及新高考背景下高中新教材中的新实验教学内容,加强实验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高中理化生教师实验操作技能,提高实验教学专业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按照《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成都市 2023 年高中理科实验教学专业提升培训的通知》(成教技发〔2023〕72 号)要求,现将我区参培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高中物理、化学、生物骨干教师各2名。学校参培名额分配如下:

棠湖中学、棠湖外国语学校高中物理教师各1名;

双流中学、立格实验学校高中化学教师各1名;

永安中学、盐道街外国语学校高中生物教师各1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为集中培训,采用分科、分班,分时段、多地培训的模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成都市2023年高中理科实验教学专业提升培训的通知》(附件1)。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高中新课标以及新高考背景下新教材中实验教学变化分析及解读、典型实验操作、数字化实验探究和实验创新设计等内容。

四、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主办,四川师范大学承办。

五、有关要求

(一)参培人员要求:参培人员应为学校学科骨干,有较高学习热情;在完成本次培训后,参培人员应能积极承担本校的教师专项培训工作。教师需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培训。原则上培训人员不可更换,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

(二)请双流中学、棠湖中学、永安中学、棠湖外国语学校、立格实验学校、盐道街外国语学校于2023年9月4日前将参培教师信息回执表(附件2)电子档传至邮箱:1159543672@qq.com,并通知参培教师按照附件1要求加入市级学科培训群。

六、其他

(一)本次培训经费纳入 2023年成都市高中实验教师专项培训项目经费,培训期间发生的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资料费、专家及劳务费等在专项经费中统一列支。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廖兰清             联系电话:028-85858305               电子邮箱:1159543672@qq.com。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日            

 

 


附件:附件1成都市2023年高中理科实验教学专业提升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参培教师信息回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