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舒展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16 10:30 阅读次数:2897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高完中初中部):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评选的通知》(便函〔2022〕21号)文件要求,确保“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品质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开展全区义务段“双减”工作示范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主题

围绕“三提升一规范”,深化“双减”特色开展,彰显“五育并举”育人。

二、评审组织

组  长:刘洪侠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廖冬梅  区教育局普教科科长

成  员: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区教科院相关人员

学校校长代表

三、评审内容

(一)汇报交流。学校紧扣“双减”主要举措及成果,凸显学校办学特色进行现场汇报。评审组根据学校汇报情况现场问答。

(二)资料查阅。评审组根据《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示范校评选的通知》要求,查阅学校“双减”工作组织保障机制、作业管理机制、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教育教学管理规程、学校“双减”特色经验成果推广情况等材料。学校对标提供的检查材料可是纸质或电子文档。

(三)听课观课。评审组深入学校、走近教师、走进课堂,通过现场听课观课,检查学校在课堂中落实“双减”“双新”情况。

(四)师生访谈。评审组随机抽取教师和学生开展座谈,了解学校“双减”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评审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和工作纪律,端正评审思想和作风,按标准要求,公正公平地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学校要以此次评估认定为契机,认真研究解决学校“双减”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创新管理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双减”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结果运用

被评定为“双减”工作示范校的学校将通报表扬并纳入2023年考核激励。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2022—2023学年度“双减”工作示范校评审时间安排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2022—2023学年度“双减”工作示范校评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小学组    

初中组    

3月21日上午    

东升小学

双流中学    

3月21日下午    

棠湖小学

棠湖中学    

3月22日上午    

区实验小学

艺体中学    

3月22日下午    

迎春小学

盐道街外语校    

3月23日上午    

棠小(南区)

双中九江学校

3月23日下午    

实小外国语

九江中学

3月24日上午   

川大西航港实小

西航港二中

3月24日下午    

西航港小学

棠湖外国语校

3月28日上午   

黄水小学

东升一中

3月28日下午    

胜利小学

棠中实验校

3月29日上午

彭镇小学

教科院附属学校

3月29日下午

金桥小学

怡心第一学校

3月30日上午

协和实小

黄龙溪学校

3月30日下午

公兴小学

协和中学

3月31日上午

黄甲小学

金桥中学

3月31日下午

双华小学

4月4日上午

九江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