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的通知

作者:舒展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10:07 阅读次数:8446

各义务段学校(含高完中初中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要求,我区作为被抽测的样本区,将参加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确保监测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将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其信息填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全区的部署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廷刚(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洪侠(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曦(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督导办、普教科、区教科院相关负责同志

二、监测时间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4日全天和5月25日上午。

三、监测对象 

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关年级道德与法治、科学(八年级含科学、物理、生物、地理,以下简称“科学”)、劳动课程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四、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育、科学、劳动三个学科领域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科学:重点测查学生的科学理解能力、科学探究能力、科学思维能力以及科学学习态度与习惯。 

劳动:重点监测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以及劳动习惯与品质。 

五、信息填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指导功能突出,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由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要在监测实施的各个环节均安排专人负责数据质量,对上报数据认真核实、确保准确。对于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的个人及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调沟通

为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本项工作后续安排将在“双流区教育质量监测群(QQ群号:438103829)”中通知,请还未加入的学校指派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联络员于3月15日前加入工作群,加群后修改备注为:学校+姓名。

(三)加强信息管理

本次填报采用问卷星表单链接(见填报链接)方式进行,请各学校安排一位分管负责人务必于3月17日下午17:00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小学”和“初中”学校分开填报)。填报信息前,请务必首先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详见问卷星表单链接页面),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遇填报问题或疑问请及时联系区教科院张楠楠老师(13683437453)。

小学填报链接:https://www.wjx.top/vm/PEOMRMX.aspx

初中填报链接:https://www.wjx.top/vm/O6VY28I.aspx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