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教育人才中心 来源:教育人才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8 16:19 阅读次数:8843

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双流区委组织部的要求,为从严抓好我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审核、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及程序、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重要信息和材料,尤其是对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进行重点查核。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从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末分批进行,具体如下。

(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审核人员

1.全区教育系统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和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

2.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3.2015年新入职教师和调入我区教育系统的干部教师。

(二)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审核人员

全区教育系统其他教师。

四、审核步骤

(一)审核。1、各学校安排2名以上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干部,按照《第一批档案审核人员名单》安排的时间,每天上午9点到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517号档案室对涉及的干部档案进行初审(各校审核时间见附件);2、各学校自备笔记本电脑和相关器材;3、提前准备被审核干部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提前印制,每人分别1份),并将需要审核的人员的档案号填写准确;4、对照干部人事档案,逐项进行核查,填写《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二)补充规范。审核人员在审档过程中对干部档案遗漏缺失的,及时做好记录,形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档案审核需补缺材料情况统计表》。各学校对照统计表,对干部档案各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各学校在审核后于1个月内将补充的档案材料报送至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室。

(三)辨别研判。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档案涉嫌造假的,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认定清楚后,情节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五、纪律要求

(一)督导检查。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区教育局全程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典型案例,认真剖析、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

           2.第一批档案审核人员名单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docx

附件:第一批档案审核人员名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