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四川省全域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7-20 17:13 阅读次数:1717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完中初中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今年,全省183个区(市)县将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全域接受国家督导检查,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为切实配合做好该项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域接受国家督导检查的通知》(详见附件1)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对标自查

对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及相关数据来源说明》(详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明确标准、摸清家底。

二、及时准备有关资料

省市将于8月—9月开展巡查并实地走访学校。有关资料主要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2.学生和班级情况;3.教师队伍情况;4.办学条件情况;5.经费情况;6.其它相关情况。

三、做好有关问题整改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按照有关安排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域接受国家督导检查的通知

          2.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及相关数据来源说明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联系人:邹晓志;电话:13258381553)

 


附件:附件1.PDF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