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馨蓓贝艺宏幼儿园章程

作者:管理员 来源:督导室 发布时间:2018-10-29 11:45 阅读次数:60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法定名称:成都市双流区馨蓓贝艺宏幼儿园有限公司

第三条     性质: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馨蓓贝幼儿园创办优秀民办学前教育连锁品牌,做区域内高端园所并努力做到家长首选。馨蓓贝幼儿园旨在建立一个让所有幼儿开心和快乐的环境。我们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激发每个孩子潜能,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第五条     举办者:本单位举办者是张琴,自觉接受双流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校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蛟龙工业港南海大道22号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一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龄前儿童启蒙教育

第二条 专业设置、学制:学前教育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及生源范围:2-6岁学龄前儿童 蛟龙港及东升片区

第四条 办学规模:小

第三章      内部组织管理

第一条       管理体制: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等

董事会或校务会的组成、权限、职责、任期、议事规程: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二条   校长的任免、职责和权限: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确认由主要负责人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园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       干部、教师、职工的任免和聘任:由相关负责人负责任免

第三条       内设机构及职责: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四条       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订程序。

第四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一条       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经费来源:

(一)         开办资金;

(二)         政府资助;

(三)         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         利息;

(五)         捐赠;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  经费使用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社会和医疗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  教学和学生管理

第一条  教学:学前教育实行主题式课程和建构课程,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条  招生:自主招生

第三条  学籍管理: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  毕业(结业)形式

第五条  学员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对本单位学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

第六章  变更、解散及资产处理

第一条        变更程序 对本单位理事会、主要负责人违反纪律、法规和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登记机关报告

第二条        解散程序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

第三条   资产清算及归属  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主办者及学校应承担的责任: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章程的制订和生效 本单位自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章程的修改程序  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章程经2017年7月7日理事会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