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10:58 阅读次数:4503

各公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接区人社局通知,现将我区教育系统2019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169号)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次年1月起执行。

2018年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且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工作人员,从2019年1月起正常增加1级薪级工资。

2018年分配的大学毕业生现仍在试用期内(分配在东升街道以外执行定级工资,仍属试用期内),因无年度考核结果,故不增加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019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在职期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二、报批材料:

1.2019年6月《事业单位基金核定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花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报批(统计)表》(A4)一式四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人头表A4,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单位填写好档案号)两份。

2.涉及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需提供经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批盖章的《年度考核备案材料》复印件1套(盖单位鲜章)。

3.公示情况说明一式二份。

4.精通软件上报数据。

三、报批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17日,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

四、精通软件操作注意事项:

检查精通软件中工资信息数据正确情况,并检查上一次正确的基金是否为已审核状态(),如为()请接收最后一次的精通软件下发数据。

 

 

双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9年4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