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遴选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19 13:37 阅读次数:1133

各中小学:

按照《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推动成都教育均衡发展,成都市教育局决定实施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计划。根据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2019〕-87(发))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全面履行校长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锐意改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自我发展意识。

(二)除东升街道外各中小学校校长(正职),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且任校长(正职)3年及以上。

(三)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0岁(1969年3月1日[含]后出生)。

(四)应具备领航校长发展的专业基础与潜能,有一定的先进教育主张、学术表达能力、专业影响能力、管理实践能力和示范引领能力。

(五)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事实。

二、双流推荐名额

双流区推荐1名。

已参加成都市未来教育家、成都市初中(小学)校长领航班项目的学员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办法

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将一批真正具有发展潜力与发展愿望的农村学校校长遴选为培训对象。

(一)个人自荐。申请人按条件要求,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愿望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推荐表》并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附件1)。

(二)组织推荐。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统一填写《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2)。

四、推荐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

(二)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若在评审和培训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内容有作假、抄袭等现象的,将取消申报、培训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培训对象有以下情况的不纳入培养范围:

1.培训对象在培养期间离开成都市中小学校的。

2.培训对象在培养期间调离农村学校或不再担任校长的。

3.培训对象在培养期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的。

五、推荐办法

(一)材料报送。请各学校于2019年3月25日17:00前将《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推荐表》(附件1)《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印证材料装袋报送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348861539),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07988407@qq.com。过时不候。

(二)资格审查及人选推荐。区研培中心和区教育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成都市教育局进行推荐。

(三)确定人选。经市教育局党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管理。


附件:1.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推荐表

          2.成都市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农村学校校长领航班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