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9年,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对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复查抽验,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复查抽验的通知》(川教函〔2019〕39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3月25日前,将《学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项自查评分表》《学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自评报告》纸质盖章、电子文档报区教育局相关科室。
1.普通高中、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中教科(联系人,刘由远;联系电话,85830810;QQ邮箱:1657387154)。
2.小学报小教科(联系人,袁源;联系电话,85830519;QQ邮箱:359681138)。
3.幼儿园报学前科(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61481796;QQ邮箱:2350839597)。
4.中职学校报职成科(联系人,樊明强;联系电话,85830850;QQ邮箱:251470343)。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复查抽验的通知
2.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自查评分表
3.幼儿园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自查评分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1.PDF
附件:附件2.docx
附件: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