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关于开展 “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技函〔2018〕44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质装备管理中心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自查工作,认真梳理罗列不适宜学校图书馆(室)配备的图书(详见附件1),切实提高我区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质量。
各学校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双流区“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评价工作统计表》(附件2), 并将“评价工作统计表”(电子版)于2018年11月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546995425@qq.com。
联系人:温英,联系电话:85804466 13688030041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质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关于开 展“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2.双流区“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评价工作统计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8 年 11 月 2 日
附件: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