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双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事指南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12 15:22 阅读次数:5824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校生、研究生发放的、在本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为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办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至9月。

二、办理贷款机构

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双流区西安路一段112号(原教研室办公区)。电话:028-85835261

三、贷款条件

(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等;

(4)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共同借款人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的自然人。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高等职业学生、高等专科学生(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做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三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五、还款账户

还款账户统一用支付宝账户,由系统自动生成支付宝账号。支付宝还款中支付宝账号必须使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为每位借款学生配置的支付宝账号,不能使用其他方式申请的支付宝账号。

六、办理贷款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直接输入连接https://sls.cdb.com.cn/)上注册、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学生持《申请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户口薄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口薄原件);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在读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执一份),签领《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一式两份),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第三步: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今年双流区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校有:四川省双流中学、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四川省双流艺体中学、四川省双流永安中学、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成都电子信息学校、四川省双流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机械职业技术学校。)如要贷款,只需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并签订合同,签领《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一式两份)和贷款受理证明。

第四步:贷款学生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

第五步:贷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也叫回执)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信息录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系统。

第六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借款合同整理汇总后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报送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审批。

第七步:审批通过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学生签订合同的账号发放助学贷款,并自动转到高校账户。

(二) 再次贷款学生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www.csls.cdb.com.cn),用首次贷款时已注册的用户名登录系统。如果忘记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也可以致电县教育局资助中心重置)。

第二步: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续贷声明。

第三步:提交申请信息,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第四步:办理人持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到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签领《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一式两份)和贷款受理证明。

第五步:高校报到时,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也叫回执))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将回执信息录入高校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七、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8年7月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8年9月31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9月30日。

八、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后,贷款学生每年不得少于2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并及时更改不用的电话号码等信息。

(二)贷款学生务必保存好办理贷款的合同,保护好资料信息,不要泄露。

( 三)贷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只需交付贷款金额的不足学费(因为贷款就是用来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开发银行将于11月20日前发放助学贷款到学生的合同账号,并自动转到高校账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附件:1、双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

         2、流程图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填写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

         4、双流区生源地助学贷款之支付宝使用说明


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1_宣传手册.docx

附件:附件2_流程图_.doc

附件:附件3填写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附件4_支付宝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