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社区、爱成都”2017成都社区志愿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11-30 15:48 阅读次数:3059

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在社区、爱成都”2017成都社区志愿服务周活动相关安排,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将开展教育系统“在社区、爱成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在社区、爱成都”2017成都社区志愿服务周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1日—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树立新风,我出力”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依托团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学校驻地主要路口、重要场所、居民小区设立宣传服务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推广文明礼貌用语、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规范自己的言行,提升文明修养,自觉改变随地吐痰、破坏公共设施、乱扔垃圾等不文明陋习。

(二)开展“奉献爱心,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敬老院等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把空巢老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作为重点对象,努力为特殊、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三)开展“环境保护,我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组织志愿者深入到公园、社区、农村开展清除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植绿护绿等志愿活动,在全社会宣传低碳理念、节能减排、树立环保意识,努力为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做贡献。

(四)开展“文明出行,我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通过文明劝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四、活动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微信、校园网、校刊、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升学生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的舆论氛围,并于12月8日前向区教育局团工委报送活动简报。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