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纪念12•9—我与团旗合个影”主题活动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共青团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1-23 10:47 阅读次数:2123

各中学团组织:

为纪念12·9爱国主义运动,传承红色革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春力量,展现我区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念12·9—我与团旗合个影”主题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3日—12月9日

二、活动内容:

(一)上报作品。各中学团组织先在校内开展活动,最后评出1张最优作品报送至团工委参评,并附上作品主题名称、100字以内作品创作思想。报送截止时间:11月27日。报送邮箱:邮箱:12272723@qq.com。

(二)网络投票。各校参评摄影作品通过双流区教育局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11月30日9:00—12月4日23:59。

(三)评选表彰。根据网络投票结果评出各类奖项进行表彰。

三、活动要求:

(一)摄影作品的基础内容包含与团旗合影(可以是集体,也可是个人),佩戴团徽,并凸显新时代共青团员的良好形象,其他创意自由发挥。

(二)作品应突出新时代特点或学校特色,要有新意有创意,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文字等修饰等。

(三)各中学团组织要认真策划,积极组织学生团员参与活动,并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四)上报的摄影作品以“xx学校团委(团支部)+主题”命名,摄影作品与作品介绍分开创建电子文档,并一起压缩发送,作品要求JPG格式,像素为3600x2400以上。

四、注意事项

各校应保证对参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区教育团工委有权使用参评作品,包括用于宣传、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共青团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