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11-07 14:49 阅读次数:2045

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初中部),区研培中心:

2016—2017学年度,全区各初中学校(单位)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课程课堂,强化质量管理,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双流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提升办学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初2014级毕业班任课教师、区研培中心初中学科研培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二)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扎实的教学功底和突出的教学业绩。

(三)遵纪守法,无有偿家教及违规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名额确定

按照“规模和达标并重,效益和规范并举”的原则确定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公布。各学校(单位)通报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及时向广大教师公示有关事项。

第二阶段:择优推荐。各学校(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评选方案,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第三阶段:公示上报。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区教育局监督电话号码:85811009、85830810。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由学校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优秀教师推荐表盖章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推荐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推荐原则,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结果运用

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予以表扬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1.双流区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名额分配表   

                2.双流区2016-2017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推荐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

成都市双流区2016—2017学年度

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校名称

推荐名额

学校名称

推荐名额

棠湖中学

8

西航港一中

6

东升一中

11

黄龙溪学校

5

棠中实验校

8

黄甲初中

5

金桥初中

6

永安中学

5

胜利初中

4

黄水初中

5

协和初中

5

九江初中

8

西航港二中

5

双中实验校

17

公兴初中

7

棠外

14

彭镇初中

6

黄冈学校

5

艺体中学

5

蛟龙五星

6

东升二中

8

研培中心

3


附件2

双流区2016-2017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

优秀教师推荐表

单位名称:    (签章)          法人签字:                 

序号

优秀教师姓名

任教学科

职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