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职)小学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成都市双流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知,要求全区教育系统中(职)小学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备案官方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及腾讯微博的账号信息。请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如实填写《政务双微备案登记表》(附件),于5月25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至邮箱873958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政务双微备案登记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政务双微备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