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教育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教育资助体系,这为实现教育公平,保障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着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生的教育资助工作。其工作目标是:确保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教育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区域内不发生因贫辍学、因灾辍学的情况;工作职责是: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资助工作,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将资助金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中。
由于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助对象家庭情况复杂,这就需要街道(镇)、社区(村组)和学校(幼儿园)紧密配合,深入到家庭进行调查,摸清真实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政策确定资助对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况,请及时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85835261)。一是按政策不能享受资助而受到资助的; 二是确属贫困家庭而没有享受到资助的; 三是伪造资料骗取资助的。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对象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对在公益性幼儿园就读的双流籍3—5周岁幼儿免保教费。
2.对非双流户籍但属于大成都户籍的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家庭经济困难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幼儿免收保教费。
3.对非双流户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简称“三儿”),实施每人每月减免100元保教费的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对大成都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及特殊困难家庭且在校住宿的学生给予适当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2.对家庭困难且优秀的义务教育阶段非住宿制学生实行“宏志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3.对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家庭学生、残疾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因意外和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蛋奶工程”。
(三)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1.对双流籍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学费。
2.对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
3.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和免学费。
4.对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实施滋蕙计划,每生一次2000元。
5.高中宏志班。招生及资助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具体负责 。
(四)中职类资助
1.对全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减免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元(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对大成都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免收住宿费、课本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4.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成都籍所有住宿生和非成都籍家庭经济困难且享受了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实施免(减)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按照“应贷尽贷,需贷尽贷”的原则。户籍在双流的大学新生和在读大学生,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借款人在学校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大学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还款期限为学制加十三年。
2.对双流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平均每人4000元。
3.在双流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考入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交通费补助,补助标准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4.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奖补,奖补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各学段资助政策
1.公办幼儿园 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享受保教费资助政策(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优先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3.普通高中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并按最高档次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
4.中等职业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到户籍地县(市、区)申领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费补助。
5.普通高等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到户籍地县(市、区)申领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教育资助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爱心工程。让我们携起手来,做好教育资助政策的义务宣传员,关心因贫、因病、因灾而导致入学困难的孩子们,让他们拥有美好的明天!
名词解释:建档立卡贫困生是指其家庭持有民政局或扶贫办《扶贫手册》的学生。成都(简阳市除外)户籍的学生都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