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12-14 15:02 阅读次数:1635

各级各类学校(园):

为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师生语言文字理解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文化自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语言文字支撑,提升双流区域竞争能力软实力,现将《四川省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实施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校(园)务必对照《四川省中小学语言文工作指导标准》或《四川省幼儿园语言文工作指导标准》开展自查自纠,确保2020年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区教育局将适时抽查学校(园)工作推进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实施办法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四川省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实施办法.pdf